本报综合消息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每年从省本级预算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无偿资金支持。在豫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15万元的扶持。
《通知》规定,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四个档次的资金扶持。其中,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通知》明确,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3.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4.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5.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又讯 初次创业、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注意了,如果你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就有可能获得5000元的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申报此项补贴的大学生首先必须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凭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以及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等向当地人社部门或学校提出申请。其中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社厅审核;高校毕业生直接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每人、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